【政治暴力創傷】:
人類文明進步在精緻的滅絕?創傷是能夠療癒的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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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華人文化主體性研究中心於2019年舉辦「創傷與照顧:華人社會家庭脈絡下的思考」五場系列工作坊,邀請社工、心理師、護理師、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工作者等實務工作者與人文學者對談,以「照顧」概念為核心,共同探討如何連接理論思考與實務經驗,發展華人社會文化脈絡下的照顧哲學與創傷治療模式。

第四場工作坊邀請原任職於中研院民族所、借調至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彭仁郁老師[註],以《「想起來了,然後呢?」精神分析取向政治暴力創傷療癒》為題,從現代對政治暴力的定義到分享政治暴力創傷的案例,點出心理療癒在轉型正義過程中的重要性。

講者:彭仁郁(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

在21世紀的今天,政治暴力真的遠離我們的生活了嗎?政治暴力與轉型正義的關係是什麼?轉型正義中創傷療癒的角度是什麼?只要挖出了真相,療癒就會發生嗎?

什麼是「政治暴力」?

通常我們容易把政治暴力視為國家暴力的代名詞,但有許多政治暴力事件的施暴者不一定都是「國家」。況且,在全球某些區域不同政治集團之間的暴力衝突,亦不見得以國家做為劃分敵我的單位。例如香港「反送中」運動過程裡,究竟是誰在施暴?我們其實至今無法明確界定對人民施暴的單位到底是誰,是港警嗎?是香港政府嗎?港警算「國家」嗎?但即使果真為零星的警察暴力,若香港政府、乃至中國政府不支持或默許個別警察對人民施暴,暴警又如何能避免法律罪責?又例如在中東、或在非洲,其國族邊界很大程度是西方前殖民政權的人為劃分,目前看到國境邊界上的武裝衝突,很容易被誤解為傳統部落衝突的延伸,但實際上卻是前殖民政權與當地政治菁英集團所形成的掠奪式資本主義利益勾結之下的新形態族群或利益集團間的衝突。這些都不見得能單純歸為「國家」所行使的政治暴力。因此,近年來,有學者建議以「組織型暴力」(organized violence)命名之。只是這樣的命名,可能造成政權與非政權所行使之暴力的混淆,也增加責任追究與暴力後果處理的難度。

香港警察對示威者發射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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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論施暴政治實體的類型,政治集團與受害者之間權力的極度失衡是政治暴力最重要的指認特徵,而且侵害的範疇往往超越直接的生命剝奪或肉身傷害,故而我建議可將政治暴力定義為:「握有實質政治權力及資源的群體或個人,以鞏固政權、維持其結構優勢為目的,有系統且大規模的對其掌控下的弱勢群體或個人,進行在身體、心理、經濟、環境、文化/象徵……等不同生命層次上的迫害,甚至滅絕。

又如,近年中國政府在新疆針對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國民或前國民所設置的「再教育營」,有論者將其比擬為納粹集中營,但有人反對這樣的類比,畢竟沒有毒氣室、沒有被飢餓和苦役折磨到不成人形的殘骸,也沒有骨骸堆積成山的萬人塚。然而,即使維吾爾集中營與納粹集中營壓迫異族的手法不同,外顯殘酷程度或許差異很大,但值得思考的是,在滅絕族群文化的思維邏輯上,二者是不是有相似的地方?當前獨裁政權「進化」的種族滅絕手法,即使不再使用毒氣室工業化的手段去滅絕一個人或群體的肉體生命,但倘若使用不留痕跡的酷刑,以不當醫療慢性殘害健康,強迫奴役,禁止生育,強迫懷上漢族的後代,禁止維持使用母語、文化祭儀與宗教信仰,刻意製造族群尊卑階序,這樣算不算是一種新型態或舊酒新瓶的種族滅絕?我們總以為人類文明一直在往前走、在進步,但我們逐漸意識到,真正進步的好像不是人權概念,而是滅絕或反人權的手段越來越精緻,越來越讓人看不出來那是一種滅絕,是暴力的極致。

富士康深圳市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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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當代組織型暴力不再只是區域內傳統強勢集團對於弱勢族群的侵害,切分強弱勢族群的往往不只是種族、宗教、性別、階級、政治意識形態等單一範疇,而是有能力嵌入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資本權力網路中的個人或群體,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壓迫從中遺落的人們。這種新型態組織型暴力經常是複合式的,同時包括經濟、文化、環境與政治資源的壟斷與剝奪。人權的侵害,在這裡以自由市場的競爭賽局作為掩護。 比方富士康工人跳樓自殺潮,究竟算不算政治暴力?它通常會被視為勞資問題,自殺的勞工甚至可能被污名化為抗壓性低或被草率地歸諸精神疾病。但當我們對照「反送中」(反修例)運動中香港國泰航空的資遣事件,就香港現行勞動法來說,資方有非法資遣的高度嫌疑。然而,若不是港府對國泰高層施壓或至少鼓勵,資方怎能不顧法律規定或不憂慮員工採取司法程序告發?因此,極明顯地,這並非單純的勞資糾紛,而是政治力的介入。如果國泰非法資遣員工是廣義政治暴力的一種,那麼允許富士康勞資極度不對等關係的國家權力結構,是否也應該可納入政治暴力的範疇?尤其是當我們思考任何一個財團為何能夠進駐中國、使用土地、運用當地資源、剝削勞工、繞過環保法規,若不是中國政權與財團達成某種積極或消極的共謀,在這個宣稱以工農權益為重的社會主義國家,資方如何可能罔顧勞動者的身心健康至此?

因此我們會看到,當代的政治暴力經常不是單純的以國家力量進行壓迫,國家與新自由主義跨國財團的共謀,使得政治力越來越隱形,但只要稍微觀察,仍然可以在其中清楚辨識政治暴力的根本特性,也就是政治實體利用且維繫「權力結構的極度不對等」,國家原本作為公正第三方的位置以及平衡權力、修復社會秩序的功能,已經被政權自己給毀損。

講者彭仁郁老師

台灣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暴力

一談到政治暴力,可能大家腦中浮現的是各種恐怖的酷刑場景或槍決畫面。但除了那個人對人直接施暴的時刻,台灣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暴力更多是透過體制的力量進行系統性的迫害。體制的力量主要是透過「法制」或司法程序,即利用法律工具進行壓迫統治、侵害人權。一個最顯著的例子是,在刑法100條修正之前,第一項原本條文的內容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這一條所謂的「內亂罪」,其中的「意圖」和「著手實行」定義模糊,給予執政者極大的詮釋空間。再者,1949年6月21日,即戒嚴初期頒布的「懲治叛亂條例」第 2 條第 1 項(也就是惡名昭彰的二條一)這樣規定:「犯刑法第 100 第 1 項、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03 條第 1 項、第 104 條第 1 項之罪者,處死刑。」這意味著原本刑法規定刑度為七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罪,在戒嚴體制下一律加重為死刑。

以解嚴後被依刑法100條起訴的獨台會案事件為題材的紀錄片《末代叛亂犯》

威權時期統治者藉由戒嚴令和「動員戡亂時期」相關法令,懸置了原本由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也自我賦予無限上綱的法條解釋權,它的實質影響是,不要說是寫文章針砭政府,或茶餘飯後聊天時酸酸執政者,僅僅是參加讀書會、讀馬克思的書或左派文學,唱「祖國」的歌,跟友人吃飯喝茶,甚至慷慨幫助陌生人,都可能被當局視為「著手實行」顛覆政府的證據。換句話說,當局把「著手實行」的時間點,拉到他認為你腦袋開始思考或想像要顛覆他的時刻。這不僅是所謂的以言論或思想入罪,而是當政權被迫害妄想發作,它覺得你對他有敵意時,就已經定了你的罪。在法律上,統治者如此無限擴張的權利,一直要到1992年5月刑法100條修正以後才告終,遠晚於通常人們以為的1987年蔣經國宣布解嚴時。

其次,當時的教育體制內,施展著另一種較為隱形的政治暴力。黨國時期的所謂「填鴨式教育」,不只是將永遠有標準答案的僵化知識灌輸給學生,更試圖以官方版本的國族主義歷史敘事形塑學生的集體身份認同,歷史課本中教的往往不是歷史,而是要求學生背誦的官版國族輝煌史,同時樹立應被崇拜的國族英雄,並界定哪些人是國家的敵人,一方面頌揚對國族大我之愛,另一方面鼓勵仇視國家指名的敵人,以便透過整套教育體系鞏固統治正當性。在這樣的教育框架底下,政治犯便會被形塑為國家的敵人,是必須殲滅的壞分子。而在課堂裡、司令台上,許多政治犯的孩子都曾被師長直接點名為「匪諜的孩子」,因而遭到全班同學排擠,甚至霸凌。

台東糖廠保密防諜標語,威權時代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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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毀基本信任的酷刑

除了運用體制作為政治暴力手段,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酷刑凌虐,更是足以摧毀人際之間的基本信任與身而為人的信念的極端暴力。台灣在1990年代以降,開始出現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口述歷史,裡面有許多非人的酷刑描述。

例如一九六零年代末來台灣求學的馬來西亞華僑陳欽生先生(生哥),他在大二時被冤枉為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主謀,即使後來證實他與爆炸案無關,威權統治下的中華民國政府,不願意承認錯誤,硬是為他冠上馬來西亞共產黨的身分,屈打成招。在刑求過程中,特務甚至要求陳欽生把被嚴重毆打而吐出的血塊吞回去。這些非人化的對待,導致受創者十分抗拒回憶或訴說,而當少部分受創者開口提過去的歷史時,他們時常只能點到為止,或是選擇講述其他難友們的創傷經驗。羞辱感令受難者難以鉅細靡遺地描述當年所承受的酷刑。

國家人權博物館《陳欽生口述歷史》

延伸閱讀:《血統的原罪》東南亞華人流著中國人的血,就要效忠中華民國、斷送自由嗎?

箝制、污名、操弄關係

再來是系統化的污名化。參與美麗島事件的民主前輩黃信介,在被捕時,媒體以江洋大盜稱呼黃信介,促使接收資訊人民將「江洋大盜」與人民連結,藉此污名化。

美麗島事件受審者
photo credit

特務經常刻意製造受難者與親人之間的裂痕,挑撥夫妻之間的感情,利用情感操作製造背叛感、孤立感與絕望感。例如老公被抓,特務用溫情攻勢關愛妻子,利用受難者親屬的無助感,製造「受難者不替家人著想」的想像,又或者製造緋聞挑撥,以這種方式介入情感關係,對政治暴力受難者的殺傷力最強。

又以白色恐怖受難者李媽兜為例,當時李媽兜為了保住愛人陳淑端的命,選擇供出聯絡名單,即使在那之前特務早已握有全組織名單,仍然故意讓李媽兜以為是自己背叛夥伴。然而,在李媽兜供出名單後,他和愛人仍雙雙被判死刑,特務刻意安排讓他親眼看見陳淑端被槍殺,將人折磨至臨死一刻,是比刑求更可怕又可惡的事情。

這些手法會讓倖存的政治暴力受創者的內在真實與外在真實部分或完全斷裂,受創者的人生停留在暴力創傷的時空裡。以某位白色恐怖受難者為例,他在民主化多年的今天仍不敢出門,仍然懷疑鄰居就是特務。雖然他十分關切時事,綜覽所有電視台,即使對政治局勢的判斷十分犀利,還是相信國民黨隨時隨地會重新執政。所以當我拜訪這位前輩時,他仍然堅決否認自己參與過地下組織。


中篇:政治暴力創傷:如果過去國家這樣對待人民,我們今天為什麼選擇相信?(中)
下篇:政治暴力創傷:透過口述歷史穿越社會的認同裂縫,修補被遺落的靈魂(下)


[註] 此次工作坊演講日期為2019年11月9日,當時講者仍為促轉會專任委員,自2020年5月31日起轉任兼任委員。


編輯:張瓊瑜、江欣怡
核稿:劉達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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