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傳統詩歌體「班頓」,
與漢傳佛教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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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頓」是種馬來西亞的傳統詩歌體,深植於馬來西亞的慶典與文化當中。在各式各樣的場合,「班頓」總是會被唸上幾句。那麼,「班頓」的前世今生是如何?馬來西亞的歷史有許多互相影響的文化,這種詩歌體是否、如何受到這些文化的影響呢?鄭文泉教授猜想,也許,跟漢傳佛教當中的「因明二支」作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Grammar of the Malayan Language: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Praxis
,1821年由William Marsden所著,翻譯爪夷文所寫的馬來班頓,為英文。

研究「馬來班頓」的緣起

一般的華人研究當中,鮮少把馬來西亞傳統的「班頓」當作研究對象,不過馬來西亞是一個多語言多文化的社會,許多知識的傳遞都必須用多種語言講給多群人聽。鄭文泉表示,這篇研究已經在中國的一些學術期刊以及2020年1月在馬來西亞的馬來語期刊刊登發表。

「班頓」是一種傳統詩歌,四句組成為主,也有六句、八句的例子,目前已經被確認與伊斯蘭文化的傳入關聯不大:在伊斯蘭文化傳入之前,班頓就已經發展成熟,其中一個證據是在伊斯蘭文化的文獻當中,幾乎沒有班頓的身影,他們常常只出現在非伊斯蘭的交易文獻當中,這也顯示,伊斯蘭文化並沒有將其納為自己在傳入馬來西亞後的肢體裡面。

探討「班頓」的嚴謹結構與文化源頭

主要以四句組成的班頓,有著鮮明、強烈、清晰的結構要求:兩句兩句一組,第一三句必須押韻,第二四句也必須押韻。前兩句是以自然界的事物作出的「譬喻」,後兩句則是關於人事的「明示」,或者說「意思」。

鄭文泉因而猜想,這樣架構嚴謹的結構,是否是當年漢傳佛教「因明二支」做法的影響結果?若我們不能從伊斯蘭文化中找到造成班頓形成這種結構的原因,那從漢傳佛教當中尋找原因,也相對比較合理、比較可能。

作為馬來研究或作為佛教研究?

如前文所述,班頓可以用各種不同的角度來研究,而且每一種研究對於班頓的提問也都有差異。

如果作為馬來研究,我們會問的問題將會是如此:如果說班頓是一種遠在伊斯蘭化之前就存在的詩歌體,那麼最遠是遠到什麼時候就發展出來?另外,前兩句是「喻體」,後兩句是「意體」的學術成因又是什麼?

這樣的研究有些瓶頸:其一,目前已知最早的班頓記載在1371年的《機智鸚鵡傳》當中,而且已經是發展成熟的樣貌,這代表,班頓必然在更早之前就開始發展,然而更早的文獻當中要不是沒有記載班頓,就是沒辦法提供班頓的形成背景。

《機智鸚鵡傳》

這些瓶頸換作是用佛教史角度切入來研究的話,也許會有突破的可能。作為佛教研究,我們可以這樣去問關於班頓的問題:馬來西亞伊斯蘭化之後,原本的佛教(和印度教)若不是就地消失,那是去了哪裡?依循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再追問說,佛教和1371年的《機智鸚鵡傳》有什麼樣的關係?又,《機智鸚鵡傳》當中的班頓,是不是因明二支作法的歷史痕跡?

值得一提的是,鄭文泉提到,就他與佛學學者討論的結果而言,他們認為馬來文明是一個佛教化的文明,而不是伊斯蘭化的文明。證據是,如果我們探究馬來文,會發現其文法的「連接詞」詞源都是梵文,深受佛教學問傳統「五明」當中的「聲明」所影響;馬來傳統醫學對人體的理解與佛教的「醫方明」對人體的理解有非常大的重疊,世界乃至於人體都由四大所組成;最後,馬來西亞比較傳統清真寺是「塔式」建築,可以看出佛教「工巧明」的實踐。這樣的背景之下,班頓很可能也是佛教化的文明產物。

最後,鄭文泉也提到,若是將班頓的課題劃入華人(儒家)的研究,問題將會是「我們為何要接受、承認非儒家的文明與學術的傳統?」然而,這會是具有大漢沙文主義意識的研究角度。

回到問題

從喻體到意體,班頓展現了一種類比的推論,去除了因明五支、三支的推論方式,鄭文泉認為法稱法師的因明學二支做法與班頓最為相近,都是從已知的理由到未知的主張的推論過程,這樣的過程也稱作「為他比量」。「為他比量」是說,我們先提出了我們所持有的證據,再說明被自己證據所支持的主張。

《南海寄歸內法》義淨法師翻譯

馬來西亞文獻並沒有直接記載法稱法師的歷史與文本。不過,義淨法師在七世紀時就已經將同時代的法稱法師因明學思想帶入東南亞的社會當中。後來義淨法師在711年翻譯出由東南亞名僧釋迦稱撰寫的《手杖論》,裡頭就有不少四句頌,且與班頓有相同的類比推論做法。若整理這幾則事件,可以發現:即便法稱並沒有直接記載於馬來文獻,我們也很難否認義淨將法稱的思想帶入東南亞後,來自東南亞的釋迦稱完全沒有受到法稱思想的影響——同時,釋迦稱的四句頌與現今班頓有著極為類似的構造。

這個現象容易面對到一種疑問:「難道不能只是一種巧合嗎?」鄭文泉的回答是,我們當然可以視之為一種巧合,可是一種詩歌體被要求格律化為「比喻——意思」的二元化結構關係,一定需要非常強的學理背景,那麼因明二支的做法將是一種邏輯上的可能,否則沒有理由去強求一種詩歌體必須嚴謹的分為比喻和意思兩個單元。

711年的《手杖論》到1371年的《機智鸚鵡傳》之間出現一道鴻溝——六百多年間沒有出現任何跟班頓有關的文獻,造成了「班頓是否為因明二支所影響」這樣的論題沒有足夠有力的證據來確證其真實性;但鄭文泉卻也不認為這樣的影響關係是容易否證的,其一,馬來傳統的詞彙有許多佛教因明的詞彙;其二,班頓是一種「先拿出證據,再說明自己的主張」的推論過程,與法稱法師因明二支作法的「為他比量」是同一種推論手法;其三,馬來傳統也將班頓歸類為「umpama」、「seperti」、「laksana」,這三個詞都是「類比、類推」的意思,他們的詞源都是梵文中的「因明」。

鄭文泉總結說,若要證明班頓並沒有受到因明二支的影響,就必須得仔細說明馬來傳統文化與佛學傳統的不謀而合是怎麼來的。雖然沒有相關的文件能清楚直接的支持馬來班頓確實是因明二支的影響,要否證這個論題也具有相當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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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在佛教的學問傳統當中有「五明」,是指聲明、內明、因明、醫方明和工巧明等「五門學科」。「因明」非常接近於邏輯學,卻不能等同於邏輯學,而是具有知識論、邏輯與辯論術三個要素的學科。
2. 在講題結束後的回應中,也有學者提出「馬來西亞伊斯蘭文化的傳統醫學中,也將世界乃至於人體理解為四大構成」。鄭文泉則回覆說,需要回到馬來文本去看他們如何理解四大,才能判斷其是依循佛教的說法,還是伊斯蘭的說法。
3. 另外一種因明二支的類型是「為自比量」,順序則倒過來:先說明自己所相信的主張,隨後搬出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說明你所相信某個主張是因為你持有某些證據。

撰稿:鄭弘葳
編輯:王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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